firefox520 发表于 2009-11-3 14:47 只看TA 1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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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句话说得可不对啊~怎么能怪自己的运气不好呢,id被删肯定是有严重的违规行为哦~只能怪自己不仔细看版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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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开枪是朕 发表于 2009-11-3 15:38 只看TA 1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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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这句话太扯了吧? 什么叫“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”? 说得好像版主们扣分删号是胡来似的 被删的ID多确实是多 其他人我不敢肯定 但我删过的都是违反版规到量的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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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1-3 17:47 只看TA 1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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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设定了这个规定,就肯定有它存在的必要性。我也发过10几个原创帖,看到很多回复都是灌水甚至复制回复,我也很郁闷。所以我支持论坛的这个规定~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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憨过只蚊 发表于 2009-11-4 11:46 只看TA 17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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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对LZ表示下同情,你运气确实不好。再建议强调一点:“封号不做任何解释”。规矩早就定下来了。不遵守是你的问题,封号是版主的权利。否则的话管理团队麻烦事太多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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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1-4 12:10 只看TA 19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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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故删除的 楼主还是仔细反省一下自己有没有重大涉嫌违规的地方 其实SIS版规比较严格 这一点是很好的 可以大家互相约束 发贴回复之前先看看所在区版规 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不然 ID被删除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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