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偷被百名大学生狂殴致死,是对是错?
在论坛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,小偷被大学生狂殴致死!据说是被上百人暴殴!
现在的心情无法表达,憎恨、可怜、悲哀、高兴、无奈 ... ...
小偷为什么会被大学生狂殴致死?因为偷了一点东西就会被打死吗?大学生们为什么会做出如此过激之事?大学生不怕受到法律的处罚吗?我认为,这件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,而是必然要发生的。
小偷本应该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,可是现实社会却不是这样。现在的小偷用猖狂两个字来形容绝不为过,在他们偷东西的时候,如果被发现,有的把东西还给你转身就走,这样的还算善良的;有的把东西还给你后,继续原地寻找下一目标根本没有跑的举动;更有甚者会攻击受害者!
记得听老人们说过,在毛主席在世的年代里,如果偷东西被发现会受到游街示众的处罚。具体方法是在小偷的脖子上挂一个牌子,上面有‘小偷’的字样,并且前面有人敲着锣进行宣传。目的就是为了教育世人不要做盗窃的事情,让大家知道做小偷是多么可耻的事。在那些年代里,没有防盗门,也没有防盗装置,但是,盗窃的案件却非常的少。而我们现实社会中,防盗门、电子门、各种报警装置一应具全,但是,盗窃的事情却屡禁不止!
坏人是应该怕好人的,可是现在好人开始怕坏人了!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?以前听说过警察收小偷保护费的事,不知道是真是假。从现在小偷的猖狂程度来看,不得不让我们相信这事的真实性。
现在,如果我们有谁丢了钱,多数情况下是自认倒霉,不会去报案,因为我们知道报了案也没用,被偷的钱也不可能再回来,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个默认的概念---丢钱了、丢东西了算你倒霉,没处找去。小偷也了解了我们的想法,于是从以前胆小如鼠的偷发展到现在肆无忌惮的偷,从以前的单独行动发展到现在的合伙偷盗。现在的小偷聪明的很,很少一个人行动,因为他们也知道那样危险容易被抓。所以,他们多数情况下是两三个人或者几个人共同作案,有下手的,有放哨的,有掩护逃跑的,如果跑不掉,凭借着人多还可以把管闲事的或者被偷者打伤,然后逃走。
最近几年,小偷打伤见义勇为者然后从容离开的事情发生了很多,所以才出现了好人怕坏人的情况。看到有人偷盗,我们不敢管,因为我们知道大家都不愿意管闲事,如果我们去阻止,在我们被小偷殴打的时候,是不会有人帮助我们的,甚至在我们被小偷刺伤的时候没有人送我们去医院救治。
记得两个月前,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一名男子因为制止两名小偷的盗窃行为,被小偷刺成重伤。车上的其他人只是看热闹,没有帮助他抓住小偷。更为可气的是,司机还应小偷的要求停下车让小偷扬长而去,并且拒绝把车开到附近的医院去救护那名制止小偷的男子!司机的理由是:“如果把车开到医院,不符合车队的规章制度,会受到罚款。”那名男子也因此命赴黄泉。此事一度在本市的报纸上连续报道,追究责任人,后来还是不了了之了。
悲哀呀,创建和谐社会下的悲哀,面对邪恶,我们不再勇敢,面对歹徒,我们选择逃避!
提起小偷,我们有太多的愤怒与无奈,在我们的心目中,警察不再是小偷的克星。面对小偷,我们只有逃避,不敢与之搏斗,因为我们如果把小偷打伤还要负刑事责任,如果小偷把我们打伤,他们可以从容逃走,却没有人为我们所受的伤害买单!
今天,压抑在我们心中的愤怒终于在大学生身上爆发了!他们把小偷群殴致死!显然,大学生们是明智的如果是三两个人把小偷打死,一定会负刑事责任,他们选择了群殴!好!打的好!如果我们大家在面对小偷的时候,都能象那些大学生一样群起而攻之,不但我们不会受到伤害,还会有效的打击小偷的嚣张气焰!让他们知道偷窃的后果,让他们不再对我们的口袋感兴趣。
假设,全国连续发生100起小偷被群殴致死的事情,并且在各种媒体上广为宣传,我相信,全国的盗窃率一定会大大降低。到那时,小偷真的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。
小偷再钻法律的空子,利用我们不敢打伤他们的心理,猖狂与世。我们同样也可以利用法律的空白---法不责众!我们几十人上百人一起向可恶的小偷挥起正义拳头,让罪恶在我们有力的脚下消失!不要让因阻止小偷而白白丢掉性命的悲剧再发生!
小偷被大学生狂殴致死究竟是对还是错?我说:打的好!让殴打小偷继续下去并发扬光大吧!这是压抑在老百姓心中那份怒火的爆发!
毕竟我们的口袋不是小偷的存折,想什么时间取钱就什么时间取,想拿多少就拿多少!我们不再忍受伤害,我们要向大学生学习,见到小偷群起而攻之,既然警察不能有效的治理小偷,那么,就让我们老百姓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吧!以暴制暴、群起而攻之、法不责众是我们的三大法宝!直到把小偷打光为止!
虽然这种方法有些过分,但是,如果这样能让小偷知道盗窃可能危及生命、懂得回头是岸重新做人;能让因阻止小偷而白白丢掉性命的悲剧再发生!那么,个人认为:这种方法相当可行。